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地上电瓶车停车棚及配套设施,符合消防、供电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与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学校教学楼及其宿舍、医院病房楼和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等危险系数较高的建筑贴邻设置
规划配建标准方面,科学合理。《标准》考虑了小区品质、居民实际停车需求等因素,按照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区间确定电瓶车停车位规划配建指标:12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1.5辆/户,120-140平方米的按照0.8辆/户,140-160平方米的按照0.5辆/户,16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0.2辆/户;停车区域应分开布置,棚内充电装置(充电插座)不能低于电瓶车数量的50%。《标准》同时还对车位尺寸、停车棚最小净高、出入口净宽、进出线位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人性化的要求。
规划实施方面,全程到位。《标准》要求,从规划条件核提、规划审批、规划许可、规划竣工核实对电瓶车停车棚及其充电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并将其纳入由安监、消防、规划、电力办、物业办、社区共同参与的规划竣工联合验收,确保实施到位。
在建小区提升方面,足额配建。《标准》要求,在建小区未设置电瓶车停车棚及其充电配套设施或设置不足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求已售业主同意后,参照新建小区标准足额配建,纳入联合验收,不视为规划调整。
对于已建成老旧小区,建议按照《潍坊市设计的具体方案联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以社区自治的方式酌情增设电瓶车停车棚及其充电配套设施。
住宅小区内配建电瓶车停车棚及配套设施,既是一项安全工程,也是一项便民、利民、惠民工程。随着《标准》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基本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小区生活更安全、舒适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