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维红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691,056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80,227,642.12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赞同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能更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691,056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80,227,642.12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门类中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大类。
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站在“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的政治高度,对网络强国建设作出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就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强化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些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网信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网络强国建设擘画了新蓝图,网信事业开启了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新征程。我国互联网行业迎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窗口期,正整装再出发。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互联网领域的规范更为细化。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为我国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条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政策法规陆续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互联网法律体系,筑牢国家数字安全屏障,提升网络强国能力和水平,为数字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明确,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等六项内容。此类准入规则进一步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规范性,提升了主流媒体地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再次被提到新的历史高度,成为指导我国媒体深度融合转型的顶层设计思想。各级主流媒体持续推进深度融合发展,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增强,不断壮大网络主流舆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实践成效。在包括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自有APP和其他第三方平台等各大渠道实现全覆盖的矩阵布局,持续打造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四全媒体”,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内容建设,不断创新生产机制,持续推出优质内容,进一步培养挖掘全媒体优秀人才,主力军队伍不断壮大,“用户至上”深入人心、“移动优先”成为共识、“融媒产品”屡屡破圈,信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不断汇聚向上向善力量,引导网络空间愈发清朗。
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迎来新的篇章。2023年,通用型人工智能诞生,有望赋能各大技术潮流,走向融合,迈向成熟。第三代互联网可能是以智能互联为关键特征的价值互联、产业互联、虚实互联。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元宇宙等技术加持下,智能创作、智能互动、虚拟主播、跨屏联动等成为现实,并深度融入媒体实践。媒体也进入了智能媒体时代。各大主流媒体须加快发展,积极探索AI应用和治理之道,强化智能技术应用布局,走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前列。随着信息智能技术对传媒行业的不断渗透,智能化转型将成为各级媒体的重要路径与必然方向。
人民网是由人民日报社控股的上市公司。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的排头兵、网上的人民日报和人民日报社媒体融合发展的“旗舰”,人民网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人民日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报道好习和宣传阐释好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政治责任。人民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上连党心下接民心,扩大地域覆盖面、人群覆盖面、内容覆盖面,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主导权,发挥网络舆论的导向作用、旗帜作用、引领作用,守正创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做“党的主张最专业的传播者,人民利益最坚强的捍卫者”。
公司聚焦内容主业,加强原创内容建设,打造观点评论、深度调查、权威解读、政策建议等内容原创精品,不断巩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龙头”地位。加强内容科技研发与应用,拓展内容运营、内容风控、内容聚合分发三大新型内容业务,加快在健康、体育、数据等相关垂直领域的拓展。依托传播内容认知全国重点实验室,不断加大在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布局,以资本+技术双轮驱动,积极向科技型、智慧型企业转型,力争成为全媒体时代的内容科技领军企业,进一步拓展人民网的政治价值、传播价值、品牌价值、平台价值和投资价值。
①广告及宣传服务业务:依托人民网官网、“人民网+”客户端以及环球网、海外网等子公司网络运营平台、活动及赛事服务平台,在网站、客户端、互动社区等页面、栏目上,通过文字链、图片、多媒体等表现形式为客户提供多维度的广告及宣传服务。
②内容科技服务业务:公司聚焦内容主业,发挥在内容领域的独特优势,在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科技体系的支撑下,为客户提供内容风控服务和聚合分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图文、音乐、网络文学、动漫、音频、视频、公众号、小程序、游戏、广告、运营活动等;基于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经验,为客户提供各类网站、客户端、国内外社交媒体的建设及相关平台的内容运营服务。
③数据及信息服务业务:公司通过大数据平台和SaaS化产品,向用户提供舆情大数据分析、舆情咨询研究、卫星数据应用等垂直领域的智能化、个性化、多功能、安全性数据服务;通过自身运营及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的方式,通过移动平台,向用户提供新闻、舆情、生活、娱乐等信息服务。
④网络技术服务业务:公司依托完备的技术设施、专业的网络及安全技术人员、先进的管理理念,面向社会用户提供网站建设、主机托管、网络接入等专业技术服务,同时依托专业研发体系,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软件平台建设服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5.00亿元,较年初增长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78亿元,较年初增长6.67%。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8亿元,同比下降9.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亿元,同比增长87.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亿元,同比增长21.75%。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亿元,同比下降11.1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天红、孔祥武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该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将回避表决。
注:2022年与人民日报社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许可协议》按照合同上限金额预计,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上限金额。
主营业务:宣传中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报道世界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发表评论,发挥好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和重要手段作用。业务范围主要是主报及其增项出版、主报《海外版》和《藏文版》出版、《新闻战线》出版、网络新闻宣传、信息传播技术开发、印刷发行、广告业务、新闻研究与业务培训、文化活动组织与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与展览展示服务、报社所属单位管理。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报纸出版;出版物零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涉外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票务代理服务;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家政服务;洗染服务;服装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规划设计管理;洗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出版中国汽车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城市轨道交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汽车族(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汽车与运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房车时代(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商用汽车新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家用汽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广告代理;广告策划、广告创意与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文化创意、市场研究、公关活动、会议服务;营销策划咨询、城市与企事业单位的形象策划、咨询;会务会展服务、礼仪咨询与服务;市场调研及广告效果监测;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工艺品、珠宝首饰、纺织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子出版物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像制品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公关策划;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妆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出版物;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901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投资及商品销售策划;各类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章程(协议)商品);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技术推广,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咨询;公共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库管理;企业咨询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投资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8号院8号楼14层14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中的数据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B290室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建设与运营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数字作品的制作、集成;数字作品法的数据库管理;数字出版软件、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出版硬件的销售;数字作品阅读器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作品阅读器、电子产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
主营业务:出版及发行《健康时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利用《健康时报》发布国内外报纸广告,承办分类报纸广告业务;销售工艺品、礼品、办公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文学作品经纪代理服务;教育咨询;健康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接受/提供劳务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各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蓁蓁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691,056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80,227,642.12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后续将作为报告事项向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6.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2.关于续聘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为1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3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管理层遵循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依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魏榕芳,女,1963年11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06年3月,任人民日报社广东分社财务处副处长;2010年7月,任中闻印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任中闻印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健康时报社、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民生周刊杂志社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华闻事业发展总公司财务总监、人民日报社企业监管部企业清理办公室财务负责人;2017年4月至今,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05,691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5,049.0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资金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账。
2012至2021年度,公司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37,516,472.67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9,305.68元,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人民币283,708,533.2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86,651,525.92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06,399,179.64元。使用情况明细见下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账号为0608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于2015年7月与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1,399,179.64元。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中国银行及中国光大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到期后均按照协议内容按期赎回,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超募资金已补充完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超募资金已补充完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人民币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超募资金已补充完毕。
(1)2012年,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购买ERP系统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两项议案,并于当年使用人民币3,435,000.00元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人民币5,244,000.00元用于采购中型卫星直播车。
2013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91,50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80,500.0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星直播车款项。
2014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94,50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204,487.5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星直播车款项。
2016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4,362.5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星直播车款项。
2018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60,80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二期开发建设。
2019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8,20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二期开发建设。
(2)2013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881.99万元用于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69.25%股权。当年,公司使用人民币188,313,200.00元用于支付首次股权转让价款。
2014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168,900.00元用于支付第二次股权转让价款。
2015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168,900.00元用于支付第三次股权转让价款。
2017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917,059.92元用于支付第四次股权转让价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4,628,583.35元。经董事会决定,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691,0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80,227,642.12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共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151.61万元。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结合年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期后回款等信息,对于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4,196.39万元。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结合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97.49万元。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2022年计提减值准备1,857.7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151.61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6,151.6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可能发生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企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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