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9日讯(记者马瑛)9月22日是“无车日”,城区划定无车演示区域,约束机动车通行。因小区内没有专门的自行车泊车位,每天都要将花2800元购买的新自行车搬上楼,近来,骑自行车的小李也为泊车问题忧愁。19日,记者从城区多家小区了解到,小区内很少有设置自行车棚,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在小区内争停乱放的现象也不少。
19日,记者从广川大路、青龙街、勤勉街、新华大路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近十处小区了解到,多半小区没有建造自行车棚,市民的自行车以及电动车只能放在楼道内或许楼下,不只有安全风险风险还阻塞了消防通道。“晚上楼道内满是自行车和电动车,只能容一个人侧身上楼。”家住国土资源局宿舍区的何女士说。
“花2800元买的自行车,放在楼下也不放心,只能每天搬上楼。”青龙潭小区的李女士说。而家住沿海首府小区的王先生则为无法为电动车充电忧愁,“没有车棚,只能放在楼下,充电时就在楼上接个插排顺下来。”记者看到王先生在三楼的厨房窗户内接插排给楼下的电动车充电,十分不便利并且很风险。
有的小区状况就好一些,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阳光花园小区内东侧建有一自行车棚,且车棚内装备了给电动车充电的电闸以及电盒,车棚内又以单元为单位划分了间隔并顺次上锁。阳光花园小区物业办公室的吴司理和记者说,车棚内被间隔后推拉门上业主能自行上锁,别的车棚邻近有保安岗亭担任看守车棚,为了加强安全,车棚邻近安装了多个摄像头用来监督自行车。
据了解,本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造的辅导定见》,文件要求,居住区和公共设备建造要为自行车供给满足的泊车空间和便利的泊车设备。新建居住小区有必要配建永久性自行车泊车场(库),并以地上泊车位为主;老旧小区、平房区域要经过建造自行车公共泊车场,处理居民自行车泊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