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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

文章来源:行业新闻  阅读次数:61 次  发布时间:2023-12-16 01:49:59

  近年来,电瓶车充电发生起火现象时有发生,如果在室内充电发生火灾还可能酿成巨大安全事故。为防范电瓶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督促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加强电瓶车安全管理,11月28日至12月1日,龙华区安委办督查组组织并且开展住宅物业小区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安全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小区负一负二层是否设置充电场所、是否停放电瓶车、设置的充电场所是不是满足防火间距和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设施是否规范、齐全,是不是真的存在电瓶车入室充电、飞线充电,电瓶车停放是否堵塞消防通道(出口)等情况开展检查。

  本次督查采取“以点带面”的检查方式,抽查全区6个街道共33处住宅物业小区电瓶车室内充电场所,共发现隐患问题122条。其中地下一、二层设置充电场所5家,入室停放18家,充电场所未设置防火分隔10家,电瓶车飞线处。按隐患类型划分:安全管理类隐患11条,占比9.02%;电气安全类隐患36条,占比29.51%;消防安全类隐患75条,占比61.48%。

  区安委办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住宅物业小区管理公司的监管,针对物业小区新建、扩建、改建电瓶车充电场所,要统筹、指导各街道并督促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按照《深圳市电瓶车充电库(棚)工程作业规程》(SJG 39-2017)有关标准执行;对于现有地下停车库、一楼架空层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电瓶车充电库(棚),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予以整改;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区域内巡查和警示宣传,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严禁电瓶车入户,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移交消防部门予以查处。

  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住宅物业小区电瓶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发生电瓶车火灾事故的,依照法律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严格倒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责任;要对准备新建、扩建、改建的电瓶车充电场所防火分隔、防火间距规范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予以指导。

  各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消安委办、城建等部门要组织各社区对辖区有地下停车库的住宅物业小区电瓶车停放、电瓶车充电场所进行全覆盖巡查,巡查清单经检查人员、被巡查单位签字确认后进行集中造册存档;对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立行立改;对存在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隔不规范、消防实施设备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不能立行立改的电瓶车充电场所,要立即断电停用;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电瓶车管理混乱、隐患整改不力的小区,要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做联合约谈和惩戒,压实安全责任,防止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

  1.选择良好的通风环境,避免由于过热引发电线.充电器应置于脚踏板处,严禁用物品圈盖或放置于坐垫上,座桶内。

  4.充电时间应控制着在8小时内,不允许长时间给电瓶车充电,防止造成充电器过热致燃。

  5.不得随意加长电源线,不得私拉乱接,避免接头松动、线路老化,造成电线胶皮破损短路起火。

  6.一定要关闭电门锁,避免造成充电电池电压升离,烧坏电门锁,引起短路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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