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年新气象,为了让业户具有一个更安全、温馨、舒适的寓居环境,办理处方案从2021年01月11日起对小区公共区域废旧单车及楼道杂物做全面整理,保证公共区域和楼道的洁净整齐。
楼道及电梯窗台作为公共人行及消防首要通道和公共空间,属共用部位,如您将、单车、电动车、儿童玩具等私家物品放在楼道及电梯厅窗台,既阻碍了消防安全,也侵吞了别人的利益。
为了还公共区域、公共楼道一个整齐、安全的环境,请您在2021年01月11日前将停放在单车停放处的废旧单车和公共楼道内的私人物品进行自行整理,逾期未自行整理和无人认领的杂物,办理处将作为无主物品进行一致整理丢掉,业户需自行承当由此形成的丢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制止占用、阻塞、关闭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许有其他阻碍安全地分散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恪守法令、法规以及办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许业主委员会,对恣意搁置废物、排放污染物或许噪声、违反规定 养殖动物、违章建立、侵吞通道、拒付物业费等危害别人合法权益 的行为,有权依照法令、法规以及办理规约,恳求行为人中止损害、扫除阻碍、消除风险、恢复原状、补偿相应的丢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责任的,有关当事人能够向有关行政主任部分投诉,有关行政主任部分应当依法处置。